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。生活中遗嘱继承、遗赠继承较为少见,继承主要以法定继承为主,以下解析法定继承中关于继承人的基础知识。
一、继承权与性别无关,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。《继承法》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。
二、在没有遗嘱、遗赠的情况下,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与人身关系有关。《继承法》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三、代位继承不受辈分数的约束。《继承法》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四、胎儿享有继承权。《继承法》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《民法总则》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
综上,目前我国法律对法定继承权利人范围有较为明确的规定,继承开始后,在没有遗嘱、遗赠等情况下,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,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参与继承,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。